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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26     作者: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原创】

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根据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办[2018]29)精神,结合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18年9月11日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

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之年,也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新一轮创建之年。根据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办[2018]29)、《驻马店市志愿服务工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驻创文〔2017〕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交通行业创文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提高服务社会能力,树立行业文明形象,使交通系统承担的创文任务全面达标。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

1、办公场所设置

(1)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必须有体现“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用电子显示屏、文化墙、固定广告牌等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其中核心价值观宣传院内两处以上,办公楼内两处以上)。

(3)有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公布一次。

(4)有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大厅内显著位置)。

(5)有道德讲堂、文体活动场所。

(6)有驻马店市民文明公约,“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科普、“三管六不”、遵德守礼宣传栏。

责任单位: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2、共性任务

(1)建立健全创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专门创建办公室,单位一把手是创文第一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把任务分解到季度、月、周,明确到具体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帐,并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局创文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提交的创文档案资料(规范文件、图片、说明报告),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创文办和局创文办。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要有学笔记,并组织定期督查。

(4)大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要在本单位,通过动员会、专题会、培训班、文体活动等形式,通过橱窗报栏、标语标牌、电子显屏、宣传手册、文体活动等阵地,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10月底前,各单位举办干部职工创文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次,联系社区的单位进社区培训社区居民不少于4次。

(5)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机关、单位、企业、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固定的宣传墙、宣传栏或标牌5处以上,门口附近和内部醒目位置作为重点。有电子显屏的单位,必须经常滚动播出核心价值观24字等宣传教育内容。

(6)大力推进文明驻马店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六文明”活动,9月底前,专项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

(7)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党员干部带头做志愿者,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90%,全年集中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和扶贫帮困、慈善捐助、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等公益活动。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5小时,并及时将活动情况上传至文明网的志愿者注册系统内。落实单位干部职工每周五下午到分包社区、路段开展创文活动制度,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集中活动。各窗口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服务站要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工作台账、活动情况等记录;窗口单位要建立创文工作台账、日志。

(8)开办道德讲堂,规范活动流程,举办专题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期。大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塑造向上向善的时代新风。推荐评选“身边好人”,设立光荣榜,每季度公布1次。

(9)在春节、清明、端午、重阳、中秋等中华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全年专题活动不少于2个,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树立节日新风。

(10)开展以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毫油、一度电、一张纸、一分钱为基本内容的节俭养德教育主题活动,建立有工作制度,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1)坚持“守土有责”原则,有关单位要按照《驻马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手册》(市创文办2016年9月印发)对各类实地考察项目、点位进行对标整改,务求高标准达标。

(12)保持单位和家属院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车辆有序停放,物品摆放整齐。

责任单位: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3、个性任务

 (1)提供本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运管局、市农村处、市执法处、市海事局、市质监站、市科教中心、市运输公司、市公交公司

(2)提供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综合执法的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市交通执法处、市运管局。

(3)提供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局建管科、运输科,市运管局、市质监站。

(4)提供本单位、本系统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局建管科、运输科,市运管局、市质监站。

(5)提供本单位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的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运管局、市农村处、市执法处、市海事局、市质监站、市公交公司。

(6)提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的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市局运输科、市公交公司

(7)提供交通窗口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市运输公司、市公交公司

(8)提供本市支援农村改路的具体措施和投入资金情况的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市局规划科、市农村处

(9)提供整治高铁西站不易搭乘出租车、短程有拒载现象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提供培训出租车司机文明礼仪,建立顾客评价体系的说明报告;提供出租车停靠点、出租车公益广告宣传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市运管局

(10)提供完善公共交通措施的说明报告;提供公交站亭、公交车公交广告宣传的说明报告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备注:1.规范性文件要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要求制作;2.说明报告字数在200字左右,要有数字、有措施,内容详实,有关制度、举措、数字需注明来源出处;3.实景图片要提供现场照片、样报图片或电视截屏。4.以上10项内容是必须向市创文办提交的创文资料,9月底之前要向市局创文办提交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电子版),统一上报。

(二)公益广告宣传攻坚行动

1、在客运站利用高榙、楼体、楼顶等大型广告设施制作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大型 公益广告。在客运站服务大厅或醒目位置设置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运输公司

2、有显示屏的单位要在电子显示屏上每天滚动播出公益性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3、在公交车体外、公交车箱内、公交站亭、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出租车停靠牌设置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市公交公司

4、利用会议、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画廊、单位网站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做到每周更新一次。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三)文明交通攻坚行动

1、全面排查客运站内安全设施,确保指示标志准确整洁;公交站牌完好整洁。

责任单位:市运输公司、市公交公司

2、加强对司机的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重点治理出租车、公交车、大客车乱停、乱鸣笛、乱调头、不进站停靠,违规变更车道,司机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执法处市运管局、市运输公司、市公交公司

3、加强对机动车和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和治理力度,依法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进一步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执法处

4、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门前停车秩序管理,将门前停车纳入“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内,按规定的区域和方向排放整齐,不能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运管局、执法处、质监站

(四)志愿服务攻坚行动

1、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文明单位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要达到90%以上。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在《志愿者证》上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注册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人数要占注册总人数的70%以上,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应不低于25小时。

责任单位: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级文明单位。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广泛开展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无偿献血、应急抢险、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清除污染、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3、在客运站建设“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达到“六有一落实”:有统一标识、有办公场所、有志愿者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台账、有服务项目,落实志愿服务活动。搭建起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

责任单位:市运输公司。

(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

1、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围绕诚信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弘扬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2、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全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3、严肃查处出租车行业短程拒载、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执法处

4、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等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市运输公司、市公交公司。

(六)“网格化”管理工作

根据市创文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精神,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网格化”管理分包的办事处为西园街道办事处,主要是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志愿服务日”开展各类活动。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10项内容:

1、协助办事处做好入户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2、指导、帮助社区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3、指导办事处建立志愿服务站,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与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

4、协助办事处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5、协助办事处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6、配合办事处做好身边好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评工作;

7、配合办事处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8、协助办事处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活动;

9、协助办事处开展好减灾、防灾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10、配合办事处做好辖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督导,不文明行为劝导和沿街门店创文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市运管局、市农村处、市执法处、市海事局、市质监站、市科教中心。

(七)窗口单位文明服务攻坚行动

1、出租车

⑴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监督卡;⑵车内外卫生整洁,车况良好;⑶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⑷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⑸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⑹无随意停靠、调头等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⑺车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⑻车内有文明服务规范;⑼车顶LED电子屏全天滚动播放公益广告;⑽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公益广告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运管局

2、公交车

⑴车身和车内有公益广告不少于三处;⑵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车内张贴线路图、投诉监督电话;⑶车身内外保持清洁;⑷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乱停靠等现象;⑸司乘人员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不接听电话;⑹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⑺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无公德失范现象; 有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的提示标语、提示语音,乘客对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⑼ 车载电子屏全天滚动播放公益广告;⑽司机及工作人员熟记24字方针,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⑾所有公交车内设置垃圾桶(篓)。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3、公交站亭

⑴引导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⑵无拥挤、争抢座位现象;⑶固定广告牌公益广告≥70%⑷公交候车亭设施安好,干净整洁,站点全天候保持清洁卫生;⑸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无公德失范现象。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4、客运站

⑴车站进站口或售票处能看到文明旅游提示,醒目位置设立“道德守礼”提示牌;⑵进站口、出站口、售票处和候车室能看到不少于5处公交公益广告;⑶服务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⑷醒目位置设有投诉电话,有处理投诉记录;⑸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⑹无随地吐痰现象;⑺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⑻无争吵谩骂现象;⑼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候车厅、售票厅及站区有明显禁烟标识;⑽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⑾进出站口均设有无障碍设施,且能正常使用;⑿室内洗手间设有无障碍卫生间;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⒁有志愿者服务站,志愿服务人员服装统一,文明用语规范,有服务记录;⒂便民服务箱按规定配齐相关物品;⒃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乱发小广告现象;⒄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⒅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⒆工作人员熟记二十四字方针及创文应知应会常识;⒇站区内果皮箱体整洁、无污渍,箱体周围无杂物,箱体无残缺、破损。

责任单位:市运输公司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健全创文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强化一把手是创文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统筹计划,精心安排,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明确责任。各单位要依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创建标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领导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台帐。单位主要领导要对负责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督办、定期研究,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督导。
局创文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创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工作落实标准高、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任务不落实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天中山大道中段  邮编:463000 联系电话:0396-28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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