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23 17:25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3月24日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试行)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应急管理,狠抓依法治安、科技强安、人才兴安、文化润安,压责任、提能力,切实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党组书记、局长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市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督促落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制定市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培训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每半年安排1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每季度至少安排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安排召开一次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并作出决定。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落实通报、约谈、安全生产执法闭环管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制度。
(四)组织推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工作机制。
(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七)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行业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对重大安全风险实行“一票否决”。
(八)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和安全生产专班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评价等工作。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督促落实落地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执法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局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查、暗查暗访、评价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参与有关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分管行业管理的局领导
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分管领域、科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三)督促落实分管领域、科室、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规范标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落实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执法评估工作。
四、分管机关事务的局领导
从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资金支持、作风建设、履职效能、培训教育、人员奖惩、职业危害预防等方面,按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保障工作。完成局安委会安排的有关工作。
说明:本清单所列事项,法规和政策有调整的,适时调整。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试行)
依据市局“三定方案”,现将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要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二、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检查、督促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一)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职责范围内城市交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二)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对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和出租汽车、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职责,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四)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公路建设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市管内河通航水域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监督、指导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六)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产生命防护工程。指导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业。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和水上航标的设置,组织监督公路危桥、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八)负责河道采砂影响航道及通航安全的管理工作。
(九)依法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机关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参与交通运输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大政策的制订。参与局安全生产和应急新闻发布、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与舆情分析。
2、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有关文电和领导批示的批转和督办。
3、负责局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水电、消防、电梯等基础设施设备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督导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设置和队伍配备,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负责在局机关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计划中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
4、组织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5、负责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需追究责任的单位、人员,落实有关规定。
(三)政策法规科职责
1、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
2、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统筹规划安全生产领域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规定协同推进信用奖惩工作。
3、指导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综合规划科职责
1、负责制定交通运输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方面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以及专项治理所需项目计划。
2、负责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
3、参与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五)环保与建设管理科职责
1、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3、组织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4、受理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参与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运输管理科职责
1、组织拟订道路运输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运营、出租运营、网约车等运输业态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货物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组织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
(由法规科牵头,市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4、受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马颖飞1]参与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交通运输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
2、编制交通运输综合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
3、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信用体系等建设。参与编制交通运输综合性应急预案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
4、承担市局本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预算项目的预算绩效编报、执行和自评工作。
5、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
7、承担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班职责;负责与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和省厅安监处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
8、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受理、审查和审批,确保申请对象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档案,妥善保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审批文件、资料,便于查询和追溯。
3.及时同安全管理部门共享行政审批信息,加强协同监管。
(九)财务科职责
1、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财务预算的编报和管理工作,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所需专项资金。
2、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
(十)国防交通科职责
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职责
1、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和群团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职责。
3、依法调查或受邀参与调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4、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拟订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的宣传教育、竞赛等活动。
6、参加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局属单位职责
(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普通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普通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
2、监督各地地方公路部门开展普通公路管理、养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毁损的抢修和公路战备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普通公路行业“安保工程”建设并依法依规落实新(改、扩)建普通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4、组织开展普通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地方公路部门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制定[马颖飞2]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市运输服务中心
1、宣贯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运营、出租运营、网约车等运输业态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货物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3、负责经营性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组织道路运输[马颖飞3]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等工作,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4、对受委托开展客运车辆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5、组织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评(市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6、参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参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动态考核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市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7、承担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抢险救援、政府指令性任务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8、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法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并抄报综合执法支队,并配合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三)市航运发展中心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和船舶适航等服务工作;受托负责船舶及船用产品等相关设施的法定检验和证书签发[马颖飞4]。
3、承担水路运输行业培训机构的技术培训、咨询和市场秩序服务工作。
4、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法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并抄报综合执法支队,并配合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四)市交通建设技术中心
1、驻马店市交通建设技术中心在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具体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纳入国家、省干线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宣贯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承担市交通运输局级直接监管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4、承担市交通运输局直接监督级直接监管的交通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核验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参与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5、掌握全市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6、督促试验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抽检中,对检测数据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并抄报综合执法支队,并配合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事权,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2、参与重大物资运输、抢险救灾、防汛减灾、交通战备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五、各县区局职责
负责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监管范围内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说明:本清单所列事项,法规和政策有调整的,适时调整。